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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开户会员 股市必读:浙能电力(600023)7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00.69万元,占总成交额11.49%

发布日期:2025-07-06 21:26 点击次数:91

股票配资开户会员 股市必读:浙能电力(600023)7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00.69万元,占总成交额11.49%

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浙能电力(600023)报收于5.45元,上涨1.68%,换手率0.58%股票配资开户会员,成交量77.17万手,成交额4.18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7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00.69万元,占总成交额11.49%。公司公告汇总:浙能电力将于2025年7月9日进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29元。交易信息汇总

7月3日,浙能电力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800.69万元,占总成交额11.49%;游资资金净流入2177.94万元,占总成交额5.21%;散户资金净流入2622.74万元,占总成交额6.28%。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9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9日。- 分红方案已经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408,732,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88,532,497.21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自行发放对象。-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9元。- QFII和非居民企业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61元人民币。-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61元人民币。-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9元。- 联系部门: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7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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